商人,是那個年代最不受待見的人。

士農工商,商排在最後。讀聖賢書的人看不起他們,握刀的人更看不起他們,覺得他們身上只有銅臭,沒有骨氣。可我偏偏看到一個商人,把整個家,都押在一個輸家身上。

那一年,劉備丟了徐州,兵散糧盡,眼看就要斷炊。一車一車的糧,從東海運進他的營裡——送糧的,是東海麋家的麋竺。他不止送糧,還送錢、送布帛,最後索性把妹妹也嫁了過去。等於把整個家,都押上了。

一個世代經商、家財殷富的東海人,家裡僮客上萬,貨船通江海。在那個商人抬不起頭的年代,他本可以守著家業、安安穩穩過一輩子。他沒有。他偏偏選了一個看上去最不划算的人。

我一直想不通:一個精明的商人,怎麼會看不見劉備當時有多不划算?兵不過數千,地不過一城,還剛剛被人偷了老家。這種人,帳面上是負的。

後來才想通——這正是商人與常人的分別。常人的眼睛,盯的是眼前這一步:誰兵多、誰地廣、誰現在贏。麋竺的眼睛,盯的是另外三樣:這個人可不可靠、這件事有沒有將來、這個時機值不值得押。他賭的不是劉備的現在,是劉備這個「人」。

說到底,世上肯出錢的人分兩種。一種是投機的:誰勢大就靠誰,風向一轉,跑得比誰都快——錢是他們的本錢,也是他們的退路。一種是投資的:看準了一個人,就把身家押上去,陪他熬,熬到他成。麋竺是後一種。他要押的,是劉備熬得住的那股氣。

我見過太多諸侯,兵強馬壯時門庭若市,一敗就樹倒猢猻散。麋竺偏偏反過來:你在谷底,我才押你。錦上添花誰都會,雪中送炭才見眼光。這種人比會打仗的武將更難得——他要有眼光,還要有一股別人沒有的膽。

還有一點,我特別記得。他押上全部身家,卻從不插手劉備的軍政,不爭官、不爭權。出錢的人不奪權,這在亂世裡,幾乎是沒有的事。他要的不是回報,是「這個人值得」。

而這,正是我們黃巾最缺的。

我們有一州的糧、幾十萬的人,卻從來沒有人教過我們:糧怎麼變成錢、人怎麼看成勢、一步棋怎麼押在對的人身上。我們只會把糧吃掉、把人用盡。糧吃完了,人也就散了。

麋竺這樣一個商人,教會我一件事:真正會做生意的,看的不是眼前賺蝕,是人、是時機、是那件值得押上去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