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見到閻行,是在馬騰與韓遂「結義」的那幾天。

西涼兩大軍閥,稱兄道弟,殺牛歃血,營中一片熱鬧。可我讀過史——我知道這場熱鬧的盡頭,是反目、是攻殺、是兩家人連妻兒都死盡。所以別人喝酒,我心裏是冷的。

閻行就是在那場熱鬧裏,讓我徹底冷下來的人。

他站在韓遂身後,不說話。個子不算最高,可是整座大帳裏,只有他的眼睛,從頭到尾沒有離開過馬騰的兒子——馬超。

那不是敬畏,也不是敵意藏在眼裏假裝沒有——是赤裸裸的打量。像一頭狼,在數對面的獵物有幾斤肉。

後來我才知道,那不是我的錯覺。這個人,日後真的會動手刺殺馬超。而且差一點,就得手。

那幾天,我在營中看了幾場演武。閻行的武藝,是整個西涼營裏最鋒利的一把。他使矛,出手極快,快到旁人還在看他起勢,矛尖已經到了咽喉。他一連挑翻了馬騰營裏三名偏將,最後一個是被人扶着下去的。

旁人都叫好。我卻留意到:他每贏一場,都要回頭看一眼韓遂。不是邀功——是確認。確認他的主人,看見了。

這個細節,比他的矛更叫我記住。

我把馬騰軍裏的將領,在心裏一個一個地過。龐德的勇,是替人擋刀的勇,收起鋒芒,只為報恩;閻行的勇,是只認一個主人的勇。這種勇,用得好,是利刃;用不好,就是反噬。

史書對閻行的記載,少得可憐。寥寥幾句,埋在一大堆名字裏。他不是馬超、不是龐德那種會被後世反覆傳頌的人。可我偏偏覺得,他是最被低估的一個——論武藝,他夠格稱一聲「西北戰神」,只是他的名字,沒人記得。

為甚麼沒人記得?因為他站錯了邊,也因為他從頭到尾,只是別人帳下的一把刀,從來沒有屬於自己的旗。

臨走那天,他又一次在校場上把對手挑翻在地。風沙很大,他收矛的時候,眼神掃過我。

我忽然明白一件事:這種人,你收不到。

不是他不夠強——是他太清楚自己要甚麼。他要的從來不是「一個值得追隨的主公」,而是「一個能讓他的矛有用武之地的位置」。今日他在韓遂帳下,明日曹操多給他一分尊重,他就會去曹操那裏。事實也是如此——他最後,歸了曹操。

收這樣的人,等於養一條認地不認人的狼。

我在筆記上寫:最鋒利的刀,未必入得了你的鞘。

閻行。一個連史書都懶得為他多寫兩行的人。可我記得他——因為他用一場場挑翻對手的演武,告訴了我一個道理:能用的人,不一定最強;最強的人,往往最難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