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完龐德收勢,我在營裏又走了半圈,走到韓遂人馬的那一頭。
那幾天,正是馬騰與韓遂「結義」的日子。西涼兩大軍閥,稱兄道弟,殺牛歃血,營中一片熱鬧。可讀過史的人都知道這場熱鬧的盡頭——反目、攻殺、兩家人連妻兒都死盡。所以別人喝酒,心裏是冷的。
閻行就是在那場熱鬧裏,讓人徹底冷下來的那個人。
站在韓遂身後,不說話。個子不算最高,可是整座大帳裏,只有他的眼睛,從頭到尾沒有離開過馬騰的兒子——馬超。
那不是敬畏,也不是藏起來的敵意——是赤裸裸的打量。像一頭狼,在數對面的獵物有幾斤肉。
後來才知道,這不是錯覺。這個人,日後真的會動手刺殺馬超,而且差一點就得手。
那幾天營中有幾場演武。閻行的武藝,是整個西涼營裏最鋒利的一把。使矛,出手極快,快到旁人還在看起勢,矛尖已經到了咽喉。一連挑翻馬騰營裏三名偏將,最後一個,是被人扶着下去的。
旁人都叫好。留意到的卻是:他每贏一場,都要回頭看一眼韓遂。不是邀功——是確認。確認他的主人,看見了。
這個細節,比他的矛更叫人記住。
把馬騰軍裏的將領,在心裏一個一個地過。龐德的勇,是替人擋刀的勇;閻行的勇,是只認一個主人的勇。這種勇,用得好是利刃,用不好,就是反噬。
史書對他的記載,少得可憐。寥寥幾句,埋在一大堆名字裏。不是馬超、不是龐德那種會被反覆傳頌的人。可偏偏覺得,他是最被低估的一個——論武藝,他夠格稱一聲「西北戰神」,只是名字,沒人記得。
為甚麼沒人記得?因為他站錯了邊,也因為從頭到尾,只是別人帳下的一把刀,從來沒有屬於自己的旗。
臨走那天,他又在校場上把對手挑翻在地。風沙很大。收矛的時候,那雙眼掃過來。
忽然明白:這種人,收不到。
不是不夠強——是太清楚自己要甚麼。他要的從來不是「一個值得追隨的主公」,而是「一個能讓矛有用武之地的位置」。今日在韓遂帳下,明日曹操多給一分尊重,就會去曹操那裏。事實也是如此——最後,他歸了曹操。
收這樣的人,等於養一條認地不認人的狼。
筆記上寫:最鋒利的刀,未必入得了你的鞘。
閻行。一個連史書都懶得為他多寫兩行的人。可我記得他——因為他用一場場挑翻對手的演武,告訴了一個道理:能用的人,不一定最強;最強的人,往往最難用。
